当政府败诉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履行判决义务
行政机关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如果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划拨款项: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
罚款: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公告拒绝履行情况: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司法建议: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拘留和刑事责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行政机关不执行判决,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判决得以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划拨、冻结账户、查封财产等。
收集证据和寻求法律援助
保持冷静,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都是维护权益的重要依据。如果对法律程序不太了解,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很多律师和公益组织愿意提供帮助。
追责
政府法制机构依法确认败诉后,进行过错调查,并将相关涉案材料移交同级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认定及追究。对于行政败诉过错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甚至可能被开除公职。
承担诉讼费用
败诉方需承担诉讼费用,并需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否则将面临罚款。
综上所述,政府败诉后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履行判决义务,包括划拨款项、罚款、公告拒绝履行情况、司法建议、拘留和刑事责任等。同时,败诉方还需承担诉讼费用,并可能面临进一步的追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