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农村医疗保险(农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参保条件
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在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报销材料
出院证、正式发票、费用清单、户口本、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证。
门诊报销还需携带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住院报销还需携带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他有关证明。
特殊病种报销还需携带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相关化验报告单、照片等。
报销比例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最高达到70%。
报销流程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其他注意事项
医保卡在药店100%自己承担,只有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75%,在温州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60%。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参保患者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资料以及《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过审核批准之后,其门诊医药费用是可以列入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的。
因意外伤害住院的,出院后需要提交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证明和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一些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和记录的,不予进行受理。
建议:
参保者在就医时务必选择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并妥善保存所有相关单据和资料,以便顺利报销。
对于特殊病种的报销,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审批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