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划分主要基于当事人的行为及其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划分:
一方过错导致事故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两方或多方过错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无过错情况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故意行为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具体责任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
若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则承担80%的赔偿责任;若承担次要责任,则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
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
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
逃逸或故意破坏现场: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多方共同违章: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结论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及时报警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