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关税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这里的“境”是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关税领域”,是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
需要注意的是,关境≠国境。我国关境小于国境。国境是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范围。
我国关税所依据的法律规范文件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二、关税的特点
1. 征收的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这是区别关税和其他税种的重要标志。只有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才需要征收关税。
2. 关税只针对有形货品征收,对无形货品不征收。
3. 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外税。
即关税的完税价格中不包括关税,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但海关代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时,其计税依据包括关税在内。
4. 有较强的涉外性。关税税则的制定、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国际贸易的开展。
5. 与其他税收一样,关税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的特点。
三、关税的作用
关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主要有以下几点作用:
1. 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2. 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3. 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
4. 筹集国家财政收入。
四、征税对象和纳税义务人
(1)纳税义务人
根据我国关税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是指是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法人或者其他社会团体。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该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2)征税对象
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
物品是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
以上便是关税的基本概述,以及关税征税对象和纳税义务人的相关知识。如果您对关税的相关知识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与小五一起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