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证据材料目录清单应当详细列出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格式进行编排。以下是一个示例:
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企业工商注册电脑咨询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登记表
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
劳动合同
工资条/银行存折
考勤记录
工作牌/上岗证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证明
支持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
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如有)
医院疾病证明/住院出院证明/收据(如有)
其他相关医疗证明
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社保缴费证明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
其他补充材料
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有)
其他相关文件或记录
在编写劳动仲裁证据材料目录清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性:
每一项证据材料都应明确列出,避免模糊不清的描述。
完整性:
确保所有相关证据材料都已包括在内,不遗漏任何重要信息。
逻辑性:
按照证据的重要性、时间顺序或关联性进行排序,使仲裁庭能够清晰地了解案件全貌。
格式统一:
使用统一的字体和格式,确保清单易于阅读和理解。
附件:
可以在清单中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方便仲裁庭查阅。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编写出清晰、完整、有序的劳动仲裁证据材料目录清单,从而有效支持申请人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