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情者张先生向媒体记者反映,今年4月16日下午,辽宁沈阳康平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拦截半挂车司机安某某,查车时指出安某某的车超载、改装,需罚款、扣车。安某某提出缴纳几百元、上千元的罚款,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监控显示,执法人员开着执法车疑似追逐安某某数公里后,半挂车侧翻,后方执法车掉头驶离现场,未下车施救。
知情者强调,当时安某某生死不明,十字路口路况复杂,执法人员没有尽到救助义务和工作职责。这样的指责并非苛责,只因执法人员的做法确实匪夷所思。车祸和执法行为有着高度关联性,执法人员面对如此危急场景,竟然不管不问、扬长而去,有违执法宗旨和人道主义精神。
事发后,现场有三轮车主、私家车主停车,上前查看挂车司机的情况,最终有路人报警联系救护车,安某某才获救。难道相关执法人员连路人都不如?再说,执法人员既为处罚而来,却因发生意外而终止执法行为,也很不严谨、规范。如果必罚不可,何以中止?既然可以中止,何故拼命追逐?他们究竟是因为惧怕担责还是因为冷漠“收回成命”、令执法行为遽然“烂尾”,对此,应该向公众解释清楚。
康平县交通运输局回应称,已成立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并将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通报也向伤者及其家属致歉。这个态度值得肯定。然而事发一个多月才作此表示,是不是过于延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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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当务之急是给出权威调查定论。在上有监控、下有旁证的情况下,双方的责任或者过失很容易查清。如果说“追赶方式有无问题”等尚需调查后认定,那么,“该不该施救”则没有任何争议。从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角度,即便只是路过,看到公民遇险,执法人员也应上前提供帮助,而非视而不见、“掉头就走”。
显然,此事件不仅令相关执法者的素养直接展示在公众面前,执法部门形象和地方形象也受到外界审视,如果不能做出令人信服的处理,恐难收场。
值得注意的是,在查处过程中,罚款一事是否做到了“罚当其责”值得追问。开半挂车的营生委实不易。近年来,一些半挂车主吐槽“动辄被罚”“罚不起”也折射出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此事件也启示相关执法部门,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当秉持规范性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需讲究方式方法,尤其需要注意执法的规范性。
身为执法人员,不应该在公路上上演“致命追车”式执法,在事故发生后也不应该“见死不救”“掉头离去”。执法者理应用更公正、更透明、更规范的执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这才是执法为民的应有表现。希望相关部门以此为鉴,不再发生这样伤害群众感情的执法行为了。
文|伍里川(资深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