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6月9日,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凌云B”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称,截至2025年6月9日,公司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该公司或将成为2025年首家因股价持续低于面值触发退市的纯B股上市公司。
公告透露,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截至2025年6月9日,*ST凌云B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人民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2.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6月10日起停牌,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将根据公司提出的听证、陈述和申辩情况作出最终决定。值得注意的是,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这意味着若退市决定生效,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将直接面临股票流动性消失的风险。
监管函称,上交所已经发出交易类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请公司及时披露并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股票被上交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ST凌云B的退市风险早有征兆。自2025年5月12日公司股价首次跌破1元面值后,已累计发布12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交易所2025年6月9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ST凌云B因成为ST、*ST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证券上榜。*ST凌云B当日收报0.086元,涨跌幅-4.44%,换手率0.35%,成交额39.60万。异常期间6月5日至6月9日,期间涨幅-14.00%,累计偏离值-13.15%,区间成交额8.58万。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纯B股公司因流动性不足、投资者结构单一等特点,更容易面临面值退市风险。*ST凌云B自2024年6月6日首次跌破面值以来,虽经多次风险提示,但未能通过有效措施改善基本面或引入战略投资者扭转颓势。
根据监管流程,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若最终退市,ST凌云B将成为继2023年ST上普B之后,近三年第二家因交易指标不达标退市的纯B股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退市新规实施背景下,交易所对触及财务类、规范类、交易类退市指标的公司严格执行“应退尽退”原则。2025年以来,已有7家上市公司因各类退市指标被终止上市,反映出监管层对资本市场“出口关”的从严把控态势。
审读:方良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