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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扩围数字资产监管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9 10:37:00    




此前设想的监管框架主要涉及数字资产场外交易服务提供者须获得香港海关发牌。新框架则扩大至监管数字资产交易的所有模式,且改为须获得香港证监会发牌或注册



|《财经》特派香港记者 焦建

编辑|苏琦


中国香港特区数字资产发展按下政策加速键后,如何加强规范管理,正为题中应有之义。

6月27日,《香港数字资产发展政策宣言2.0》(下称《政策宣言》)公布次日,设立数字资产交易等相关服务的监管立法进程,亦在中国香港特区进入加速阶段。相关立法亦会涉及规定可进行交易的相关资产种类。

按照当日中国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下称“财库局”)及香港证监会展开的联合公众咨询,此次立法建议将建立两项发牌制度,即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提供者的发牌制度,以及数字资产托管服务提供者的发牌制度

按照当地业界的观点,此次一系列酝酿中的政策变化也意味着,中国香港正将当地相对活跃的虚拟资产场外交易(OTC)变相纳入强制监管制度之下。

比较而言,在原本的立法建议框架中,仅主要涉及数字资产场外交易服务提供者须获得香港海关关长发牌。但在新的框架中,则拟扩大增加与数字资产交易相关的其他运作模式,并改至须获得香港证监会发牌或注册。

在解释相关政策变化的背景时,香港财库局局长许正宇指出,当局前日发表《政策宣言》,次日就展开前述公众咨询,正是要向公众传达当局在全力建设香港成为全球领先数字资产中心的同时,也必定会为投资者提供充分保障

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希望让受监管的专业托管机构来保管他们的虚拟资产投资。因此,建立健全的虚拟资产托管监管框架,是推动机构投资者进入虚拟资产市场的关键一步,也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全球数字资产枢纽的领先地位。执业范围涵盖数字资产及金融监管的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兼香港大学法学院讲师费思,则如此对《财经》解析此次政策发布的全球性背景。

从制度的发展角度看,中国香港在2023年曾出现多人受骗的JPEX事件,成为香港特区政府积极介入监管虚拟资产的起点。2024年的相关咨询建议之所以被认为相对较为宽松,则源于其曾建议对所有经营虚拟资产交易的OTC商户需向海关申领牌照,发牌两年期且可再续,并给予现有平台半年时间的过渡期。

6月27日公布的相关咨询文件,其实也具体解释了政策变化日趋严格的部分背景,即财库局在2024年2月至4月进行公众咨询,原本主要聚焦于实体场景(即找换店和自动柜员机网络)进行的虚拟资产交易活动但在咨询期间观察到当地已存在多种不同运作模式,还有经纪交易商、以实体和数码混合模式经营的业务、纯数码平台、付款服务供应商,以及虚拟资产卡网络。

从《财经》记者近年来在中国香港多地观察到的现实情况来看,因拥有低税率等特点,自2015年虚拟货币交易受到投资者注意并快速发展开始,中国香港一直是重要的交易中心之一。在港岛、尖沙咀旺角街头乃至新界部分地区,目前亦仍存在数量较多的以数字资产交易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店铺。相关广告亦是时有在地铁站等人流较大的地点出现。

因此,新一份公众咨询提出,从事有关任何数字资产交易服务的业务,须获证监会发牌或注册,不论服务是过实体店或其他平台提供,包括简单的交易服务(例如规模较小、涉及不同数字资产之间的兑换服务数字资产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服务),以及较复杂的服务(例如经纪活动、大宗交易活动,以至顾问或资产管理人从事的其他活动)。

因当地的数字生态发展较为活跃且多元,这一拟定中的双重发牌监管制度,其实亦涉及监管机构的分工问题。例如,在涉及银行及储值支付工具方面,如要在中国香港提供任何数字资产的交易服务,须向香港证监会注册香港证监会则会征询香港金管局意见,并由香港金管局担当前线监管机构。

简言之,在拟议的两个发牌制度下,香港证监会将作为标准制订者,负责制订适用于持牌和注册数字资产交易和托管服务提供者的规管要求,香港金管局则会担当前线监管机构,监管已注册为可提供相关服务的银行及储值支付工具。香港证监会和香港金管局会获赋权,以根据法定要求实施相关制度。

“不少虚拟资产OTC平台已经在香港运营了一段时间,对政府的发牌制度有所预期。”一位业内研究人士对《财经》如此解析。其认为可能的落地场景则较为多元。例如,一些银行或储值支付工具商有意参与数字资产的交易和托管服务香港证监会注册后将由金管局规管;获得香港金管局发出稳定币发行人牌照可豁免申请数字资产交易服务牌照。

这位人士也指出值得留意的一点,是为了把全球流通量引入中国香港,当局考虑准许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的持牌人或注册人,通过受其他司法管辖区监管但并非获香港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或其他流通量提供者,为客户买卖虚产,但必须实施足够的投资者保障措施。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对此亦有相关表态,即“是次就交易服务和托管服务提供商引入监管制度的建议,将能构建完整的数字资产生态系统。对于机构与零售投资者来说,这系统既安全可靠又活力充沛。为平衡行业发展和稳健的投资者保障,本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携手合作,致力将香港打造成一可靠、可持续发展且结合全球流动性的平台”

对于客户可买卖的资产类别,相关立法计划大致遵循适用于虚拟(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规定,即为零售投资者提供的具高流通性的代币,以及获得香港金管局发牌的发行人所发行的稳定币;此外,对于托管服务,即任何人如在香港经营提供数字资产托管服务的业务,包括以业务形式代客户保管数字资产,或能转移客户数字资产的工具,例如私人密钥,须获证监会发牌或注册。

按照相关规划,此次立法的公众咨询为期两个月,至今年8月29日为止。一旦相关法律生效后,将不设过渡期等相关宽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商要立即结业。如无牌经营最高可罚款500万元及监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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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王祎

题图 | 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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